根据学校《关于召开2021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》(盐工院委办[2022]2号)文件精神,公共基础部直属党支部组织党员同志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,经民主评议、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,推荐李磊同志为2021年度优秀共产党党员。特此公示。
公示期: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6日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与公共基础部办公室联系,0515-88583102,88583103。
根据学校《关于召开2021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》(盐工院委办[2022]2号)文件精神,公共基础部直属党支部组织党员同志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,经民主评议、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,推荐李磊同志为2021年度优秀共产党党员。特此公示。
公示期: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6日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与公共基础部办公室联系,0515-88583102,88583103。